接待费
巴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隶属于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接受仲裁院领导,主要职能: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2个股室。包括:综合办公室、立案接访室
2022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政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22年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限额0.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73亿元,政府性基金0.08亿元),剔除因体制改革省级下划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基数因素,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1亿元,政府性基金0.0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22亿元,政府性基金60万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41亿元,政府性基金0.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
2018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我市财税部门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预算管理。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限额1.0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预算限额0.77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按照《温州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五项制度》(温委办发〔2012〕145号)、《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流程的通知》(温财外〔2014〕544号)等规定,规范管理因公出国(境)行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限额0.12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委办发〔2014〕42号)、《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温委办发〔2012〕96号)等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3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限额0.24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严格执行《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6〕85号)等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5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限额0.4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限额0.11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限额0.3亿元),与上年预算限额持平。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说明: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
宿松县直机关工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是县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控因公出国(境)人数、次数,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只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煤安监司办字[2002]36号)文件规定,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是: 负责监察北京市辖区内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煤矿伤亡事故;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危害防治、煤矿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工作;承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1家单位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迎江区委宣传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7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本级和下属单位
鹤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对各市级文艺家协会负有联络、协调、服务、业务指导的职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负有领导、管理的职责;对各县区文联负有联络、指导的职责。以多出精品、多出文艺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全市文艺创作与文艺活动的水平;大力扶植和培养文艺新人,不断壮大我市文艺队伍。组织和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经常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展演、交流、比赛与研究、评论等活动,并对全市优秀文艺工作者和各文学艺术门类的优秀成果予以推介、表彰和奖励
鹤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是:对各市级文艺家协会负有联络、协调、服务、业务指导的职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负有领导、管理的职责;对各县区文联负有联络、指导的职责。以多出精品、多出文艺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全市文艺创作与文艺活动的水平;大力扶植和培养文艺新人,不断壮大我市文艺队伍。组织和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经常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展演、交流、比赛与研究、评论等活动,并对全市优秀文艺工作者和各文学艺术门类的优秀成果予以推介、表彰和奖励
2021年,市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服务振兴实体经济等方面。 2021年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35亿元,政府性基金0.04亿元),增长0.9%,为预算的4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温州市公安局购买特种用车及温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划归地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由地方财政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