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这项优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四)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五)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高新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欧洲央行官员就向银行征税产生疑虑 更新时间:2010-4-28 0:03:38 包括特里谢和诺亚在内的欧洲央行官员们周一就向银行收税表达了疑虑,他们警告称此举有扼杀经济增长的风险,而且可能阻碍亟需的监管改革。诺亚表示,把向银行征税放在谨慎监管之前考虑的意义,仍有待向那些已经从有效的监管框架中获益的国家进行展示,比如法国。 包括特里谢和诺亚在内的欧洲央行官员们周一就向银行收税表达了疑虑,他们警告称此举有扼杀经济增长的风险,而且可能阻碍亟需的监管改革
本文摘要:立陶宛大城维尔纽斯市政府18日宣告,从7月1日起将对造访维尔纽斯的游客征税旅游税,扣除将用作提高大城的旅游娱乐设施,提振城市竞争力。市政当局说道,旅游税全年征税,在维尔纽斯市住宿、用于该市公共旅游和娱乐设施的游客都需交纳。 每名游客每晚纳税1欧元(约合7.5元人民币),残疾人、年满18岁人群以及租给10个以上房间的团队须交纳此税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并提出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污染治理重点工程、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可谓一举多得,既可以有助实现生态文明,促进经济长期增长、可持续增长,又可以改善人们生存环境,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因此,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就是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日前有国际机构发布报告认为,中国劳动者平均税率高于许多国家,建议大幅减税。而国内减税的呼声也日益高涨,有专家提议,中国今年应少收1万亿元税来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但持不同意见者担心,减税会影响国库进账
会计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15年第4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现将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予以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本文摘要:据中国国土资源报5月25日报导,国土资源部近日通报2011年度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税管理情况,2011年度全国补偿费征税入库额为181.9亿元,同比快速增长28.3%。 通报称之为,2011年度24个省(区、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额多达1亿元,其中山西、内蒙古多达20亿元,山东、新疆、黑龙江多达15亿元,河北、辽宁、安徽、河南、陕西多达5亿元。石油、天然气、煤、铁、锰、铜、铅锌、钼、金、水泥灰岩、建筑石材及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税入库额多达1亿元
文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按“转让财产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现象比较常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而且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非常重大 的,因此,应比较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和征收方法。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 合伙企业,就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 有些组织形式能够对业主及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如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原则,就是对其个人 财产的有效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