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
宁波市图书馆迄今已有近90年的服务历史,系综合性公共图书馆,藏纸质文献200余万册,数字文献210余万种。馆内设社科借阅室、综合借阅室、报刊阅览室、音乐馆、古籍地方文献艺术阅览室、少儿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外文阅览室等服务窗口,365日天天开放。其藏书品种及收藏的地方报刊,在浙东地区最为丰富和完整
正值春节前夕寒假期间,我院联合“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各成员单位,邀请龙圩辖区的龙圩、大坡、广平、新地四镇中心校、龙圩中学、林水中学、龙圩中心小学、龙圩第一、第二实验小学的校长们,召开了新一年的“龙圩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座谈会”。这次会议是我市首次由司法机关牵头召开的专门研究探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会议。 这次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杜绝职务犯罪,降低企业法律风险,银座汽车于5月25日、29日分两期举办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公司班子成员,总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讲座由山东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段志刚律师主讲,段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就职务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主要特点、产生原因、具体危害作了详细讲解,重点介绍了职务犯罪的概念与相关法律知识,逐项解读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三大类共 20 项犯罪行为、量刑标准;从单位和个人两个方面,就如何预防、远离职务犯罪作了生动阐述,在提高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等方面给予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长沙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依照协会《章程》,倡导企业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坚持不懈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做好每年度的市级守重公示活动。在协会和会员共同努力发展下,协会有了广泛的影响力并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可。 2018年6月市守重协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
今年是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向未来,在总结30年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基础上如何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效率,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所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精神的重要任务。面对已经持续了30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需要开动脑筋,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总体法治宣传教育观”,转变普法工作方式,实现从被动型“受法”到主动型“学法”的战略转型
镇长 陈一岚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总体协调和决策以及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等部门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增强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也为了积极响应全国律协“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2014年1月24日,四川方尽律师事务所在旺苍县汽车站参加了由旺苍县司法局组织的“情系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进行。现场发放了《农村健康教育手册》、《农民工**口袋书》、《法律聚焦》、《工伤保险条例》、《婚姻法》、《继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五人次,整个活动过程持续近两个小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2016年是我国“七五”普法教育的第一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这为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开展好“七五”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