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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绪院长出席“山西省化工学会七届四次理事会议暨2019年会” 2019年11月30日,由山西省化工学会主办、赛鼎公司承办的“山西省化工学会七届四次理事会议暨2019年会”在赛鼎公司成功召开。王万绪院长受邀参加会议,并做了“煤基表面活性剂的发展潜望”的主题报告。 本次会议以“清洁能源、绿色化工”为主题,邀请省内、特邀省外化工领域的知名专家做了13个专题报告,旨在通过学会平台,共同探讨山西化工行业发展的趋势及对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山西化工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山西能源转型发展
2022年9月21日,我院联合山西省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了2022年“惠民生促就业”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招聘会,招聘会采取直播的形式,邀请了太原市晋源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讲解了晋源区的就业创业政策和 工商注册流程。学生处处长王锐介绍了2022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以及离校未就业学生的求职意向,到场的8家企业先后介绍了企业的招聘需求和岗位特点。 通过此次直播招聘搭建了政府、企业、小艾电竞的合作平台,进一步促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大学生就业小 艾电竞 ,也为我院下一步毕业生实习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验室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是企业实现创新发展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衡量指标。在科学家从实验室走向商业的大趋势下,探索中国日化行业未来实验室的发展方向,以及为实验室技术、建设、管理、提升发展提供保障,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日化行业实现突破和超越的焦点问题。为此,作为中国日化行业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研究机构,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决定于2020年6月组织召开“2020中国日化实验室技术创新与管理提升研讨会”
省邮政管理局近日发布消息,三季度,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通过“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申诉网站、微信平台、公众留言及局长信箱,共受理消费者申诉402件,其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99件,占总申诉量的24.62%,环比增长15.12%,同比增长2.06%。经调解,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约160332元,消费者对企业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2.1%。 三季度,邮政业务的申诉为14件,环比增长7.69%,同比减少39.13%
敬告乘客: 春节期间公交集团公司对IC卡充值网点营业时间将进行如下调整: 一、2022年1月31日(除夕)所有网点16:00停止营业。 二、2022年2月1日(正月初一)—2月6日(正月初六),网点营业时间为8:30—15:30。暂停七个公交IC卡网点服务,分别是: 三、2022年2月7日(正月初七)起,所有网点恢复正常营业
李昕帆,现任市场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拟任公司部门正职。1984年11月生,山西芮城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2023〕3号)要求,现进行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人员的推荐及信息报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优先推荐,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0351-7998011 中绿环保是中国环保物联网的开创者,生态大数据的先行者。公司研发和营销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生产和运营基地位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占地14823平米,拥有近2万平米的科研楼和生产厂房,年产1000台(套)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生产线。是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环保产业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企业,是“山西省环境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织牵头单位;公司注册商标“中绿”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污染源在线监测产品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GB/T28001管理体系认证;烟气在线监测、水质在线监测及相关产品已累计取得20项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按照最新专业领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可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及执行的培养方案,申请调整至对应的专业领域,也可不做调整,保持原招生专业学位类别不变。 我院2020级、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计164名,申请调整者133名(其中2020级66名,2021级67名),未调整者31名(其中2020级14名,2021级17名),经学院审查,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从2022年10月28日到2022年10月30日
《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2020年第71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把监管工作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