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作为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由中国法院网开办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11日正式开通,公众将可通过该网站观看到全国各地法院的庭审实况,这既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工作开辟了重要窗口,也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有效平台。 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的开通,为全国各地法院搭建了便捷的庭审直播平台。据了解,直播网目前设“庭审直播”、“直播预告”和“直播回顾”等栏目,全国各高、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均可通过该平台在网上直播案件庭审,公众也可通过“直播回顾”栏目查看以往的庭审实况
互联网盛行时代,各行各业都想挤进互联网大军,企业自己建个网站,做做宣传,或者交给外包公司全权负责,虽然可能一时新鲜带来一些浏览点击量,但这种趋势绝不会持续太久。 对于企业来说,加入互联网大军很容易,运用网络营销方式也很容易,但是取得好的成绩就很困难。有句话说的好,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刚好可以用到企业网络营销方式的身上,不以完成企业的销售和利润目标为目的的网络营销都是耍流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 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和会员牌匾。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三) 获得本会服务和取得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生产技术、市场信息与资料、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合理化建议等文稿。 第十三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本会会费标准为: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0元; (二) 执行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 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0元; (四)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五)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六) 监事单位每年纳会费5000元; (九)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和会员牌匾
26日,广州在全国首创的慈善组织第三方监督机构——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下称“慈监委”)正式揭牌。在推动慈善监督回归民间的同时,这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慈监委如何开展运作、如何保障监督的独立性、监督是否具有强制力等问题。 对于这些热点问题,慈监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法律专家陈舒认为,慈监委现在是“摸着石头过河”,各项工作都在摸索之中
网上舆情要览:面对质疑,如何才能让公众相信一个高速标牌真的花费近万元?与昂贵的标牌相对应的,是公众廉价的知情权、脆弱的监督权,即公众事先并不知道要更换标牌,也不知道每个标牌造价如此之高,更不要说能够决定该不该换标牌了。 新闻背景: 7月16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钱国超表示,交通部门已经花费2亿元左右更换了1.9万块高速公路标牌。这两个数字随即引起了网民热议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全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共企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是指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其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的活动
石家庄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城发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石家庄城投干丰管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发投集团、城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石家庄环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国资委、城发投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打造阳光国企,实现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