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
2012年2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白某离婚时财产分本分配不公为由,纠集被告人李某向白某勒索钱财。2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纠集被告人徐某、黄某、与被告人杨某一直到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找到被害人白勇。找到被害人后,被告人徐某、黄某殴打并强行将被害人白某带上陈某的小车上,期间被告人杨某要求被害人白某支付300000元赔偿
苏州保安公司:仅有初中文化的樊小丽与丈夫梁培建通过成立保安服务公司,垄断多地保安行业,并组织一干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谋取利益,最终积累下千万元家财。最终,两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干罪行被捕,一审樊小丽与梁培建数罪并罚,均获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2年1个月,全部财产被没收。 樊小丽夫妇不服原审判决,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新华社5月10日报道,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小晖隐瞒股权实控关系,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险)、安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并先后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和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1年1月起,吴小晖以安邦财险等公司为融资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原保监会批准和延续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6日讯(记者 吴军林)6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之子邓蓝冰处获悉,今天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此前,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9月10日,曹磊等13人涉黑案二审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首犯曹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又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磊以其妻名义注册成立“横山县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对外称“残疾人协会”,通过发放工资、许诺抽成等手段招揽、引诱、拉拢残疾人加入,多次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甚至阻挠司法机关执法,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2月24日,湖南高院组织全省11个市州22家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黑恶犯罪案件,并同步举行全媒体直播。在当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介绍了湖南法院今年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并发布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澎湃新闻([URL])注意到,新晃“操场埋尸案”被纳入典型案例
2012年2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白某离婚时财产分本分配不公为由,纠集被告人李某向白某勒索钱财。2月28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纠集被告人徐某、黄某、与被告人杨某一直到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找到被害人白勇。找到被害人后,被告人徐某、黄某殴打并强行将被害人白某带上陈某的小车上,期间被告人杨某要求被害人白某支付300000元赔偿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孙金山,前金牌刑事法官,专注办理全国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欢迎咨询!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假释期间再犯罪如何处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以后,才能适用假释。所谓“一定刑期”,按照刑法规定,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10年以上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定罪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并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当从严惩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8月2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美丽等11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7日1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李美丽等1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首犯李美丽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万元,罚金21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宣判后,李美丽等5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