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
高净值人群海外移民与财富流失加剧了贫富差距,阻碍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是全球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在厘清我国内地高净值人群海外移民动因的同时,手工整理我国内地海外移民数据,统计2008—2020年我国内地移民海外或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高净值人群的数量规模,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出我国内地高净值人群移民财富流失金额。研究发现,截至2020年,我国内地高净值人群通过投资移民、移民移居或海外资产配置所产生的财富流失金额高达14.91万亿元;2008—2020年我国内地高净值人群海外移民带来的个人所得税流失金额共约1.2万亿元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要求,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改〈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5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发布了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开发区各企业: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6号),天津开发区2019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券申领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开发区、在开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有健全财务制度的科技企业; 企业向天津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报送2019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纸质材料之前。 微信群:“开发区高企服务工作群”(申请加入请致电25201321) 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5层 邮编:300457
11月2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程钊一行到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调研税收工作,调研采行座谈的形式。县税务局局长就该局的基本情况、机构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直管工作、的组织收益、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贫困地区工作以及当前工作积极开展面对的主要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到了详细汇报。程钊在听取汇报后,对今年以来的税收工作给与充分肯定,同时拒绝税务部门为其获取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的组织收益情况、各税种的占比,工业及建筑业的税收分析等,以便对全县的税收情况作好了解的理解,为全面完成2018年的税收任务作好统筹规划
今天,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那么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如果之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需按照月或季度的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3.如果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则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单位将自产或者是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或者服务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再分开核算,应合并计算适用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统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部署,确保全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安排,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在继续稳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将浮动费率高于3%的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统一降为按3%的基准费率执行,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数智化发展、业财税融合逐渐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推动各部门、各岗位进一步筑牢融合发展理念,拉紧跨部门、跨职能协作纽带,打造银建业财税融合的强劲引擎,经银投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由银投财委在银建机构法人范围内举办《金税四期—业财税融合下的合同管理》专题宣讲活动,分享中国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方面新的探索和实践。为保证宣讲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2023年1月12日13:00至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