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 6月27日8:00至17:30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不含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 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 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 6月27日8:00至17:30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不含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 7月6日8:00至8日17:30,填报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省高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招生的本科学校志愿,以及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学校志愿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进行选拔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等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URL])查阅。 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管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年检;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管局备案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工信部要求参加年检。 各经营单位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URL],填写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录取分数线(附2017-2019年分数线) 今年高考志愿填报已经结束,各批次录取工作陆续展开,各省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也即将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是准备或者已经填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生最关注的问题,一品高考网小编整理了2017-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分数线(文科/理科)供参考,以下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录取分数线(附2017-2019年分数线) 2020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欢迎收藏本页面。 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各专业录取统计(浙江省)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艺、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市(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造价管理总站(省住建厅511室)。 三、2018年新申请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并按以上规定要求填报。
民航共发送旅客1.9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近73%。 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假期发送旅客数量大幅下降。2月3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10天,预计全国铁路、道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1.9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近73%
网贷机构合规监管再进一步。9月3日,商报记者获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互金协会”)下发《关于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第一阶段会员自查自纠工作相关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要求,会员机构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律有关利率的借贷业务,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现在服装公司的注册是很多投资者想要了解的内容,现在因为地区不同性格不同以及风格不同,现在不管是什么样式的衣服都会受到很多人的喜爱。所以就会有很多投资者想要注册服装公司,但是注册服装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呢?注册服装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服装的加工、制造及销售,服饰、针纺织品、纺织原料、日用百货的销售
转发《科技处:关于再次征集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理工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学校开展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专利技术拥有人将可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含已登记科技成果、已获各级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目,本人科研中获得的未登记科技成果及技术)进行筛选,认真如实填报《山西大学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将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竞价(拍卖)、挂牌交易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重点征求为企业服务、可转化和有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技术)信息
为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含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载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业设置由新增、调整、停招、撤销4类,优化调整为新增、撤销2类,不再设置调整、停招专业。与此相适应,新增专业申报数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不再限额;不招生的专业,在每年的专业备案中,应提出撤销,未主动提出的视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