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
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录取工作已开始,我院普通专科批次中,文科招生计划393名,投档393名,最高509分,最低457分; 理科招生计划2067名,投档2067名,最高473分,最低393分。 目前,我院阅档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果考生的分数达不到其所填报专业的录取最低分数、未勾选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建议考生“服从校方安排的专业”,请考生和家长认真考虑、慎重决定,并请按招生就业处规定的时限、按要求明确短信回复“服从校方安排的专业”。考生未按时限和方式回复的,学院将退档
江苏省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将于 3月8日20:00发布,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URL])或“江苏招考”APP查询成绩。3月9日15:00起,考生可登录江苏省2021年新高考适应性考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gkcx.jseea.cn)打印成绩通知单。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10日11: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中学或报名点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逐级汇总后于3月10日17: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进行选拔工作,现将我校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等通知如下: 1.申请人须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登录国家留学网([URL])查阅。 2.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管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应参加年检;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管局备案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工信部要求参加年检。 各经营单位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登录网站[URL],填写年检材料,参加年检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市(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造价管理总站(省住建厅511室)。 三、2018年新申请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并按以上规定要求填报。
民航共发送旅客1.9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近73%。 由于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假期发送旅客数量大幅下降。2月3日,根据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10天,预计全国铁路、道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1.9亿人次,比去年春运同期下降近73%
转发《科技处:关于再次征集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理工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学校开展2018年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专利技术拥有人将可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含已登记科技成果、已获各级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目,本人科研中获得的未登记科技成果及技术)进行筛选,认真如实填报《山西大学可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科技成果(技术)项目将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竞价(拍卖)、挂牌交易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重点征求为企业服务、可转化和有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技术)信息
为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含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教育)专业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调整服务面向,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载体。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业设置由新增、调整、停招、撤销4类,优化调整为新增、撤销2类,不再设置调整、停招专业。与此相适应,新增专业申报数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不再限额;不招生的专业,在每年的专业备案中,应提出撤销,未主动提出的视为撤销
为引进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定于9月下旬赴武汉、长沙地区举办“名校优才引进计划”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邀请各单位报名参加。 1、本次招聘会免收参会单位招聘席位费、广告宣传费、招聘海报制作费、布展费,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须全程跟团。 2、请各参会单位根据所赴高校优势学科情况,提供与专业、学历匹配的职位和薪资,提供职位起薪不低于4000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