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
近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出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批复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事故结案批复要求,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发生。 《办法》明确了事故评估的原则、依据、时间、内容、程序和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限和内容等。为了强化评估工作效果,本办法还明确了评估工作组的参加部门及聘请专家参与评估等内容,并要求把评估发现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内容,督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煤层气指自生自储于煤层中的气体,成分以甲烷为主,故又称煤层甲烷气(简称CBM)。我国是一个煤炭资源较丰富的大国,其资源量位于世界前列,煤层气的存储量也十分丰富。煤层气是一种清洁能源,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高速发展,能源日渐短缺,环境压力和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下,煤层气有效的合理开采工作显得更加急迫与重要
遥测终端机是一种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数据采集终端,能够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数据传输,具备多种传感器设备和电子地图,实现各种应用。 遥测终端机是在传统遥测终端机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和优化,使其能够采集、传输更多信息。 遥测终端机具有多种传感器设备和电子地图,能够实时地在地面或云端获取各种传感信息,实现数据采集及数据分析的功能;同时也能通过软件平台对监测画面进行动态显示、实时回传监测画面和报表,并且支持与管理平台软件接口通讯
第16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毅中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我省煤层气产量突破56亿m4【消息】 本报讯(记者张晓敏 通讯员郭锋)煤层气是优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煤层气对我省推进能源革命具有重要意义。记者从全省煤层气企地对接暨技术交流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12月29日,我省煤层气产量达到56.3亿立方米,利用量约占全国的90%。 我省是全国煤层气资源富集程度最高、开发潜力最大的省份之一
微山昭阳煤矿座落在美丽的微山湖畔,是由江苏新光集团(原盐城矿务局)和微山县昭阳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建设的专门从事煤炭井下开采的地方国有煤矿企业,是新光集团“九五”重点工程,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矿井位于微山县城 ,紧邻104国道,西临京杭大运河,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十分便利。矿井于97年5月开工建设, 2003年7月一次性通过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驻济宁办事处组织的安全设施工程验收,2004年9月16日通过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试生产验收,步入生产型矿井
成立新,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9月出生,山西大同人,毕业于大同市煤炭中专地下采煤专业,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现任大同市城区煤炭工业局(安监局)技术科长。工作简历 1985年12月~1994年12月在大同市城区常圈沟煤矿技术科工作 1994年12月~1998年3月在大同市城区窑沟煤矿任技术科长 1998年3月至今任大同市城区煤炭工业局(安监局)技术科长荣誉成就 2006年被大同市煤炭工业局授予大同煤炭系统劳模 2007年被评为大同城区优秀党员 2007年被评为大同城区优秀工作人员优秀事迹 经常深入煤矿井下,协助基层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及技术指导工作,积极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指导基层煤矿完成采煤方法改革,实现壁式开采
3308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系原湖北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于1970年10月由河北张家口煤矿机械厂战略分迁到湖北咸宁市。2014年企业改制,更名为3308维多利亚线路检测中心。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以南70公里的著名桂花之乡湖北咸宁市,毗邻京广铁路、武广高速铁路、京珠高速、杭瑞高速、107国道,交通十分便捷
黑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抽考煤矿企业“五职矿长” 为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125号)和省煤管局《全省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月8日,黑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抽考全市煤矿企业“五职矿长”。 针对“五职矿长”业务范围,精心组织编制3套考试试卷,现场随机发放,进行闭卷考试。 黑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考试要求,认真核验考生身份资格信息,严格监管,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为了落实瓦斯防治“八招”,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产整改制度,根治煤矿企业频繁瓦斯超限问题。 《通知》对煤矿及上级企业严格通风管理、通风系统调整、瓦斯异常预警管控、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管理、瓦斯超限撤人停产停电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煤矿及其上级企业参照建立完善防止瓦斯超限相关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煤矿要建立瓦斯超限停产整改制度,因瓦斯治理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的煤矿,以2个月为一个周期,采取停产累加模式,第一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3天,第二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6天,第三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9天;停产整改期间,煤矿要深入分析瓦斯超限原因,采取针对性治理瓦斯措施,并按复工复产要求重新组织验收,凡瓦斯治理不到位不达标煤矿严禁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