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
为了落实瓦斯防治“八招”,近日
为了落实瓦斯防治“八招”,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联合发出《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产整改制度,根治煤矿企业频繁瓦斯超限问题。 《通知》对煤矿及上级企业严格通风管理、通风系统调整、瓦斯异常预警管控、瓦斯超限报警处置管理、瓦斯超限撤人停产停电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煤矿及其上级企业参照建立完善防止瓦斯超限相关管理制度。 《通知》要求,煤矿要建立瓦斯超限停产整改制度,因瓦斯治理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的煤矿,以2个月为一个周期,采取停产累加模式,第一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3天,第二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6天,第三次发生瓦斯超限停产不低于9天;停产整改期间,煤矿要深入分析瓦斯超限原因,采取针对性治理瓦斯措施,并按复工复产要求重新组织验收,凡瓦斯治理不到位不达标煤矿严禁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