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0号)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清远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多举措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促进产品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度,共对企业开展后处理21家次,移交县(市、区)局后处理10家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6家次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通过整改加强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了铝合金、化肥、胶合板、移动电源、装配眼镜、保鲜膜等10种产品质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
审计 (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其实践活动历史悠久,但人们对审计的定义却众说纷纭
问:我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家连锁店的餐饮企业,自开业以来,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在电视台、报纸、街边霓虹灯等媒体上大量作广告,消费者口碑较好,因此在餐饮行业内小有名气。但近日,我公司将店铺招牌文字标识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时,发现已被本地同行抢先成功注册了。请问,我公司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招牌? 答: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动必三省,言必再思”,所言所行应权衡利弊,周密计划,切不可轻率盲动,草率行事,否则等待他的将是失败的命运。 谨慎决不等于畏首畏尾,胆怯退缩。它是把言行构建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周密思考基础上的
地产中国合肥讯:与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三定方案正式下发同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启动了《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办法》、《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的编制工作。 “办法”和“规程”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执行细则,国土资源部希望在2014年年底之前,完成上述两份执行细则的草案编制工作,以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国务院此前确定的政府职能转变方案,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全面运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017年2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017年2月22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临沂志邦商标([URL])王总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