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多举措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促进产品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度,共对企业开展后处理21家次,移交县(市、区)局后处理10家次,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6家次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通过整改加强了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了铝合金、化肥、胶合板、移动电源、装配眼镜、保鲜膜等10种产品质量。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及时查阅国抽、省抽等情况通报,将涉及市内企业和产品信息录入工作台账,并建立后处理情况表,把不合格产品企业的产品名称、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移交情况等相关信息列入表格项目,规范了后处理工作的程序与要求,科学划定工作时限、整改期限等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同时结合后处理档案,把抽查不合格企业及相关产品列入监管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局增加对名单内企业的巡查频次,强化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监管。
二是开展约谈落实责任。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第一时间约谈企业,对被约谈单位提出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具体要求,会同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召开质量分析会,针对产品不合格项目,帮助企业分析质量问题,查找不合格原因,分析利害,提高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责任意识,让企业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将具体措施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和工序,强化质量把关,促使企业顺利整改。
三是督促整改提升质量。责令不合格企业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及已出厂销售的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召回并做无害化处理,同时给企业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查明不合格原因和查清质量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并提出复查,根据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核查和产品复查检验,企业确保100%整改,保证产品复查合格。
四是加强分析防控风险。充分利用国抽、省抽的有利时机,以后处理工作为突破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大日常巡查的频次,避免问题反弹,开展市、县、执法部门联动工作模式,对行业性、区域性的严重问题,进行产品质量警示和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提升一批质量”的目的,不断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