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启用的新申报表有《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新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近期,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
南通代账ζ公司-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2021-04-08] 南通税务代ζ 办-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延续-重点行业 [2021-04-01] 南通代账公司告诉你:都可以通过哪些方式�v办理年度汇算?… [2021-03-25]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即:湖北地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适用3%的小规模免增值税; 湖北地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适用3%的小规模,减按1%征收; 非湖北地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适用3%的小规模,减按1%征收
我们国家呢是鼓励技术创新的,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各项政策上都有一定的优惠下面税先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那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呢?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称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或者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的具体要求大家可参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些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呢?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质疑后,招标代理机构没有组织有关的医学营养专家团队,给与万生美(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的答复。 一、投诉人关于投标报价最低却未中标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不能成立。 本项目第三标段评审方法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55条及第57条相关规定,中标候选人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App开始涌现,App推广也越来越为开发者所重视。对于开发者而言,如何制定合理的APP推广预算方案,是他们在App推广过程中所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鉴于公司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创业公司的产品以及有钱有资源的公司的产品这两类,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说说这两类产品,该如何制定合理的App推广方案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避免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给纳税人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了预约办税服务,有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随时可以办理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申报表又变了!税务总局通知!2021汇算清缴马上要用! 一、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调整的表单共11张,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详见后面总结的思维导图; 二、本公告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的财税法律和政策的要求,结合甲方的单位性质特点及管理工作的需要,合理地设置会计核算科目。并根据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原始资料编制会计凭证,记录相关账簿,编制相应会计报表。 1.税务报道,核定税种,CA钥匙、金税盘申领,签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 6.编制员工工资明细表,并与客户核实确认; 8.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企业所得税申报; 9.税务方面的日常配合工作; 10.每月打印和装订记账凭证、申报表等,以及年末打印和装订总账、明细账; 11.客户对公账户银行打印银行对账单和回单; 12.制作入库单、出库单、库存明细; 15.税务疑难问题处理(例如:风险纳税人异常解除、税负预警等),协调和维护税务关系,参加税务例行会议,配合税务查账或稽查; 16.初始建账,日常账务处理,整理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出具财务报表; 17.日常财税咨询、合理的税收筹划建议、税负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