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
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邦投条***7月26日消息:中国证监网发布非法证券期货风险警示称,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与境内互联网公司合作,通过境内互联网公司的平台网站或移动客户端为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务。 我国《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我国《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海南椰岛3月15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发来的《关于海南椰岛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根据司法拍卖结果公告,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后,海口国资公司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3.46%,远高于第二大股东所持股份。目前,海口国资公司占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2席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证券经纪人指在证券交易所中接受客户指令买卖证券,充当交易双方中介并收取佣金的证券商。它可分为三类,即佣金经纪人、两美元经纪人与债券经纪人。从业者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纽约马耳他 2021年10月27日 – 格芯®(GF®),全球领先的功能丰富的半导体制造商今日宣布其首次公开发行5千5百万股普通股的定价,其中3千零25万股由格芯发行,2千4百75万股由格芯的现有股东穆巴达拉投资公司PJSC发行,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47美元。 就本次发行而言,穆巴达拉预计将授予承销商30天的选择权,以IPO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再购买最多8百25万股普通股。这些股票预计将于2021年10月28日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开始交易,股票代码为“GFS”
GULF BROKERS LTD是塞舌尔塞舌尔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作为证券交易商监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许可证号为SD013以进行确定 2007年塞舌尔证券法允许的金融投资业务类别。 风险警告: 杠杆产品交易具有高风险,可能不适合所有投资者。过去的投资表现并不能指导其未来的表现
文章来源:fradmin 10月14日,由我所高级合伙人陈静律师代理的陕西地区的首单证券支持诉讼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雷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亚凤、张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出庭支持诉讼,陕西证监局、陕西地区部分上市公司派员旁听。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我方代理的原告(受损投资者)立即收到赔付款,陈静律师为委托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速度越来越快(股权分置改革前),从而也引起了投资者对“原始股”的热烈吹捧。由于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溢价”效应,及“原始股”高利润的诱惑,使众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盲目跟风,从而引发了较多风险。笔者认为,之所以投资者在“原始股”的购买上屡屡“受损”,除了承担发行“原始股”的中介机构本身的不规范运作之外,还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意识不强有关
2020年5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首个“5·15”。华润双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润双鹤”)接Ag8亚游国际集团官网《关于开展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专项活动的通知》(京上市协发[2020]34号),要求各上市公司以“心系投资者,携手共行动——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我公司立刻形成活动策划宣传小组,并出具活动策划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落实各项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如期、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