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为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形成“有进有出”的良性市场生态,提升新三板市场活力和挂牌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令第161号)等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