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
为持续推进合阳自然资源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提升“三书一函”工作质效,11月8日,合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工作部署会。 会上,副局长王震传达了全县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自然资源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思想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保持长期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从行动上持续发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沟通协调,研判、处理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各项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把“治乱”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领域整治相结合,重点形成机制、制度、规范,高质量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3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1件。这是自然资源部组建后第二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据悉,这次清理是为了贯彻落实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废止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政策规定,避免与上位法相抵触,保障新法的贯彻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3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徐泾镇沪青平公路南侧B-1A-3地块(原B-1-3))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6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2平方米、建设用地92.6平方米、未利用地5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2012〕2号)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划政策,马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马关县马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修改方案》基于规划评估修改,满足规划修改的前提条件,现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马关县马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1次修改)》,根据相关技术要求,现予以公告: 二、规划修改范围:涉及马关县马白镇、都龙镇。 三、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后,马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确定的马白镇和都龙镇主要控制指标变化如下: (一)马白镇:耕地保有量857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6800.3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601.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为1276.2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00.15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189.10公顷。 (二)都龙镇:耕地保有量643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3410.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51.4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为590.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8.21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规模38.96公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7月24日至2022年8月5日 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容积率小于等于3.97,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4.67%,绿地率大于20%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9年07月19日 至 2019年07月19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编号210502002003GB00230地块位置本溪市明山区高峪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公顷)15.62出让年限70\40年成交价(万元)36510受让单位本溪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备注: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范围内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简政放权、高效便捷、公开便民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启用“文成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现将有关使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成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县政府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范围内事项委托你局具体承办事项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二、在上述使用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与文成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