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范围内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简政放权、高效便捷、公开便民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启用“文成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现将有关使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成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县政府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范围内事项委托你局具体承办事项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二、在上述使用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与文成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由县政府委托你局使用管理。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建立自然资源和规范信息公开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经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制度使用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公开专用章自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