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要求,现将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2021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程序,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在信用黑龙江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42起。

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调整《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规范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按照市政府公开办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做好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2021年,虽然我们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小差距: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