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编辑:省知识产权局tengzh 来源:

为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主动公开局信息的工作、措施等;主动公开局信息的总数量、各类信息数量和重点内容介绍;局公共查阅点、局公报和其他渠道发布局信息的情况;全年通过各种局信息公开方式分别公布局信息的数量。

依申请公开局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局信息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当面申请、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请公开的数量及涉及的重点领域;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局信息的数量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