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
甲某和乙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经济问题等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而争吵,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甲某将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判决婚生子由甲某抚养,并依法对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款予以分割。一审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后,甲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中,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离婚意愿较为坚决,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扶养争议较大,加之甲某人在外地无法到庭,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集会**法”(更名为“集会**保障法”)在5月12日内政委员会审查完竣,送出委员会协商,并于6/29(上周三)下午收到协商通知,7/1(上周五)中午进行党团协商。时代力量党团由林昶佐委员代表出席,该次协商有关“禁制区”涉及总统府维安情报及部署,部分说明并未使用麦克风,但仍由公报处全程录影纪录。林昶佐委员自一开始即据理力争,坚持时代力量要的两个主张:废止禁制区(第五条)、删除命令解散权之强制排除(第十七条)
摩托车门口丢失 酒店未尽义务担责 客人在酒店就餐时,将一辆摩托车停放在门口,吃完饭后,摩托车竟不翼而飞。近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某酒店赔偿叶某经济损失的2000元。 2008年12月1日晚,叶某与家人在某酒店就餐时,将摩托车停放在酒店门前停车区域内,没有告知酒店工作人员就进去吃饭
在2008年11月底,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称经审理查明,被告与赵坤共同生活期间,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做医药生意,原告于2007年3月至2007年8月共分8笔给被告汇款248000元,赵坤向原告借款1万元,2007年7月20日、2007年9月17日赵坤借公司74490元,此款由原告代其偿付给了嘉城。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王某与原告赵某之父赵坤共同生活做医药生意期间,原告汇给被告及赵坤向原告借款和原告代为赵坤还款的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判决认定被告王某借原告赵某款332490元
故意伤害(致死)案,改判7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 法律索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17年3月间,刘某以帮助解决被害人张某所经营的位于东城区南锣鼓巷红宝鼎餐厅腾退事宜为由,骗取张某30万元;2017年4月间,刘某以帮助被害人王某承揽河北省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护栏维护工程为由,骗取王某300万元;2017年4月间,刘某以帮助张某承揽河北省雄安新区高速公路两个加油站的经营权为由,骗取张某500万元;2017年3月至4月间,姜某以帮助安排被害人王某到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为由,骗取王某1191250.49元;2017年4月至7月间,姜某与刘某虚构帮助解决被害人张某所经营的位于崇文门内大街小吃店拆迁事宜为由,由姜某骗取张某20万元。上述诈骗款项分别被刘某、姜某用于个人投资或消费等。 据海外网早前报道,8月30日晚9点半,韩国京畿道抱川市苍水面,两辆美军装甲车在附近靶场完成训练后,正准备返回基地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 熊丰)为防止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1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涉及未成年人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规定。 草案二审稿完善学校的防范职责和报告义务,增加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的规定,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等。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被胁迫、利诱参与、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有的黑恶势力甚至利用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有意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以此规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郑培合律师(司法部律师注册号:16101199310396310),男,44岁,法学本科毕业,1989年在公安机关工作,1992年开始在西安正大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7年转入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继续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拥有陕西省劳动人事厅颁发的《劳动仲裁员证书》。 曾同时担任陕西省、西安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现担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甘肃省卫健委9月8日公布“8月份甘肃省法定传染病疫情”,布鲁氏菌病发病数为328例,无死亡病例。 接到方某某报案当天,四会市公安局监督室民警和刑侦大队民警到黎常发哥哥的住处找到黎常发,要求其交出涉案物品。随后,黎常发带着民警去到其岳父家,交出了藏匿于该处的方某某手机和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