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决定,今年7月16日至8月15日,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坚决取缔各种传销活动。此举旨在扭转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局面。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联合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对这次行动进行了部署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业务综合型律师事务所;由多名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一线工作经历、业务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组成。 本所宗旨:业精与公正奉献于法律,诚信与敬业奉献于客户! (一)接受民事、经济类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二)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四)接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从事企业改制、并购、重组、IPO 等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 业精与公正奉献于法律,诚信与敬业奉献于客户!
法院里面都有啥?开放日为您解答! 为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使群众深入了解人民法院日常工作,切实推动勐腊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展“与法同行·平安有我”主题开放日活动。 本次开放日活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11月25日,勐腊法院邀请了勐腊县第一中学学生及教师100余人参观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法治氛围,消除法院“神秘感”
醉驾本来就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但醉驾在加上逃逸的话这可是一个大事件,近日有一名25岁的男子在醉驾之后逃逸其父母的说法是孩子还小,来看看具体情况!醉驾逃逸的话一般都是怎么处理的? 醉驾后逃跑的处理方式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外,还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若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逃逸人员更是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
2020年3月21日,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直播主题为“刑事庭审发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泰山蓝天云课堂。本次直播进行授课的是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田华律师。 田华律师系前法官、检察官,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具有丰富的检察、审判、辩护等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相关领域工作
在芦竹警分驻所里,有一位新报到的女警,在当女警前他可是一名,每天都要帮往生者大体洗身、穿衣、化妆的礼仪师女助理,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接触警察,进而让她憧憬警察为民伸张正义的工作内容,也让她从原本高薪的礼仪师工作,转变成为人民的保姆。 电话声一响,这位女警以亲切的声音协助来电民众的问题。虽然女性员警相当平常,但是这位女警之前的工作,可是每天要协助往生者洗身、穿衣、化妆的礼仪师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法官员额制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经2017年2月27日院审判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 太原市市辖县(市、区)的未成年刑事犯罪一审案件指定由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刑事犯罪一审案件的受理,依照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太原市开展未成年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若干意见(试行)》(并法【2010】69号)办理,审理案件范围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中,首要分子、主犯或者有半数以上(含半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被告人双方或一方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本决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西南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张智勇领衔的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西南地区首家刑案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张智勇执业25年,办理刑事案件类型众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问心无愧,信奉“突破往往隐藏在细节中,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力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擅长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证券类、涉毒类等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执业理念: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
在中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来源广泛,监管难度大的前提下,完善危险废物的风险分级可避免低风险性废物保护过度、高风险性废物防范不足。2016年3月30日,环境保护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与此同时,对环境风险大的危险废物,《名录》将要求实行优先控制,有效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