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化
原标题:透视江苏租赁:股价波动背后遭遇“成长的烦恼”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盈利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在刚刚发布的江苏租赁(600901.SH)年中报中,给出了这样的盈利的定义。 根据年报显示,江苏租赁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亿元,同比增长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亿元,同比增长22.29%。与此同时,截至报告期末,江苏租赁负债总额533.894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3.7752亿元,增幅为11.20%
3月3日,首开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为北京首茂丰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5亿元的并购借款供给担保,依据40%出资份额,公司将供给不超越5.4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不超越24个月。 公告显现,北京首茂丰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火炬基金与高和丰德(北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起建立的专项用于收买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首茂丰和”),注册本钱为96100万元,其间火炬基金实缴出资96000万元,持股份额为99.9%;高和丰德(北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份额为0.1%。 材料显现,火炬基金由首开持股40%、金茂持股50%、高和出资持股10%
固定收益业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固定收益产品销售、交易、研究、咨询、产品开发等一体化服务。通过庞大有效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网络,固定收益业务为中金承销的各类固定收益产品提供销售支持,同时还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交易机会和研究信息,重视创新产品的开发。 固定收益业务的销售团队具有多年固定收益产品销售经验,敏感的市场洞察力和国际水准的专业客户服务能力,与各专业债券投资者均保持着长期的业务关系
2020年9月12日,国内REITs高端智库机构——中国REITs50人论坛在深圳成立。 当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ITs课题组组长、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院长屈文洲,深圳瀚德科技董事长、厦门市资产证券化协会会长曹彤,中国资产证券化百人会论坛法律专委会主任赵冲,RCREIT执行主任刘洋等嘉宾出席了揭牌仪式。 曹彤在致辞中表示,公募REITs在中国的推行,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最大的结构性机会,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甚至经济社会都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甚至会重构金融版图
6月11日下午,山东省政府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落实协议内容、深化双方合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6月12日在济南联合举办了山东企业境内上市培训会。会议邀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就IPO审核和实务操作、并购重组实务操作、债券发行和资产证券化、上市需关注的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等进行了讲解授课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8年6月19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财通资管-先锋太盟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财通先锋太盟二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财通先锋太盟二期”的转让业务。 二、“财通先锋太盟二期”设立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Lextray向集团、企业和私人提供法务 (法内和法外)和税务咨询。Lextray的团队包括国际民法(公司、兼并和收购、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募股、动产和不动产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和证券化基金、资产保护和信托、工业和知识产权、合同、反托拉斯和竞争、房地产和能源、家族和继承、债务回收)、国际税法(税务组织和规划、税务法律意见书、税务争端)、破产和预破产法律、实践、程序、行政法、法内和法外争端方面的税法和破产法、公司刑法以及国际仲裁法方面的专家。 兼并和收购;兼并、拆分、转让、解体和收购、筹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 资本市场和首次公开募股; 动产和不动产投资、私募股权和证券化基金;
由中国民生银行全程主导的“汇富富华金宝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日前成功发行,近日将在中证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挂牌交易,这意味着国内首单商业地产按揭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ommerc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y,即CMBS)项目成功落地。 近年来,中国民生银行一直关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领域,并在CMBS等地产行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上持续投入研发力量。早在2007年,民生银行就成为第一家吃螃蟹的银行,牵头打造了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CMBS,但由于时逢全球金融危机,该项目未能如期发行
海南天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能源”)成立于2010年月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亿元,2014年11月完成整合,总资产达24.77亿元。天汇能源是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旗下清洁能源业务板块的支柱企业。海南控股是海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海南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大型企业,是海南省重大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融资平台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及亚太地区(不包括日本)之有价证券。并依下列规范进行投资: (1)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之上市与上柜之股票(含承销股票)、指数股票型基金(ETF)、存托凭证、公债、公司债(含次顺位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顺位金融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依不动产证券化条例募集之封闭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受益证券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