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
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2016年9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6〕115 号)。《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5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风险分级管理概念。《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2019年9月20日为第31个"全国爱牙日",为了增强人们的口腔健康观念和自我口腔保健意识,提高居民健康口腔意识,我区各家医疗机构积极以“口腔健康 全身健康”为主题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浦口区多家单位共出动人员24人次、悬挂横幅5条、展板8块、发放宣传品及折页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及免费测量血压血糖共计400多人次。浦口区中心医院利用电子屏播放口腔健康宣传资料,同时在口腔科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由口腔科专业护士开展咨询
西安东西长安街道路涌出大量白色泡沫原因正在调查《新闻》 【突发!西安市长安区一道路涌出大量白色泡沫 气味刺鼻】今天下午,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西段道路上出现大量白色泡沫,并伴有浓重刺鼻气味。据市民宋先生反映,下午4时左右,他开车路过,看见由东向西的道路上被白色泡沫覆盖,长度近200多米,从道路两旁的污水管道中涌出。据了解,目前辖区路政的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处理
县级各单位、部门及乡镇: 按照《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勿忘九一八”鸣警活动的通知》与《理县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2020年9月18日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9月18日10:00—10:23,共计23分钟。 二、鸣放范围:理县城区内
为保证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近日,闫寺街道组织辖区网格长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网格长深入辖区企业、废品收购站以及地下室进行走访,重点针对商户消防安全器材是否损坏、过期,是否乱拉乱接电线,店铺内是否有住人以及货物的堆放是否符合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于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灭火器则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负责人及时更换、更新。此外,大家还积极向辖区内居民宣传安全防火、火灾逃生自救、安全用电等知识,提高辖区居民的防火意识
开展电线电缆监督检查工作为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强化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7月10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质监局质量监督科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主要从企业相关资质、获证情况、原辅材料进货检验、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环节入手,开展监督检查,并向企业宣传了《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目前,辖区内共有3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存在原材料查验把关不严,执法人员当场指出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鱼智玲)2020年春运正式开始,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危化品运输重点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好新中队“平安春运”第一战,1月10日下午14时,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危化品停车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联合检查及交通宣传工作。 民警对各公司的日常管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车辆停放、驾驶人及押运员的从业资质、驾驶人安全日常管理、教育台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实地查看 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消防器材、标志、设施、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还对部分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了抽查检验;随后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负责人做出整改,要求企业认真落实危化品车辆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人一车一档制度;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们开展了警示安全教育,发放春运期间关于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宣传单,提醒其要时时刻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条弦,严防“病车”上路,坚决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违反通行路线、时间限定等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次宣传活动共涉及危化品停车场3个,危化品运输企业9家,强化了源头管理消除了安全隐患打响了春运保卫第一战,为中队辖区春运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报讯昨天,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内河分中心在南京成立。省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省政府副省长李全林等领导出席并为内河分中心揭牌。 江苏是全国内河水运大省,辖区干支航道2200余条,大小湖泊300多个,通航里程2.4万多公里
(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9月2日上午8时,前来龙洋社区学校报名的学员接踵而至,报名现场一片火爆,截止目前,已报学员568人。 龙洋社区学校现开设声乐、舞蹈、太极、旗袍走秀、书法、乐器、葫芦丝等9个专业,以及针对辖区贫困儿童开设的蒲公英班。 不少老年人表示,年轻时,由于工作繁忙,家务缠身,只得把兴趣爱好藏在心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