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法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无人可选、有人难选”问题,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相关规定,我县决定选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现就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主要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有村官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