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法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无人可选、有人难选”问题,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相关规定,我县决定选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现就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主要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有村官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
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入党誓词高度概括了党对党员的要求,也概括了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并具有党规党法的性质,对每个党员都具有约束力。预备党员宣誓以后,就要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自己的誓言,不断提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