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部分村党组织书记“无人可选、有人难选”问题,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相关规定,我县决定选派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现就报名推荐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主要从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中选派。鼓励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有村官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人选应当符合党规党法的有关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党忠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素质良好;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4.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近3年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涉黑涉恶,试用期未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或参与非正常**被有关部门查处不满3年的”等情形;

7.具有干部身份;

8.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5月以后出生)。

2020年5月6日至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绛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表》到所在单位报名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绛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荐表》。报名时将《报名表》和《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和党组织关系证明一并报回。

中共绛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县委435室)

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具体事宜,请查看已发至各单位的《绛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实施办法》(绛组通字〔2020〕1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