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伦国小
参加反毒宣导脸被打马赛克,遵守个资法
参加反毒宣导脸被打马赛克,遵守个资法? 彰化县警察局在明伦国小举办反毒宣导活动,但警察局提供给媒体的照片,却将所有的学生脸都打上马赛克,让学生家长十分傻眼,感觉参加反毒宣导是件丢脸的事,好好的学生被打马,似乎变成犯罪者。 有人解读这是警察局要保护学生的肖像权及遵守个资法,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警察局真的对于民法和个资法有很大的误解。 肖像权的保障并非无边无际,我国法律并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提到“肖像权”,都是由民法人格权、以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来保障,首先,人是群居社会,只要是在公众场合所拍摄的公开活动照片,未针对特定个人,基本上就不会有肖像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