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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8个省辖市(示范区)共有4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16个(河流型13个,湖库型3个)、地下水水源26个。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1日11:41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2023年2月,全市共取用2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黄花营、地下水水源鹤壁集井。 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本次顺昶塑胶(昆山)有限公司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共设置11个土壤点位及5个地下水点位,共筛选送检23个土壤样品及5个地下水样品。 地下水样品中,检测因子六价铬、铜、镉、硒、铅、汞、硫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色度、浑浊度在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或者低于检测限。pH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本次昆山华强电路板有限公司厂区土壤共设置5个土壤点位及4个地下水点位,共筛选送检17个土壤样品及4个地下水样品。 土壤样品中,铜、铅、镉、镍、汞、砷、二氯甲烷、氯仿、甲苯、监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在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或者低于检测限
根据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苏州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苏环防字[2019]23号)函及《昆山意力电路世界有限公司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简称“土壤防治责任书”)的要求,现将昆山意力电路世界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本次昆山意力电路世界有限公司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共设置8个土壤点位及8个地下水点位,共筛选送检32个土壤样品及8个地下水样品。 地下水样品中,检测因子六价铬、铜、镉在所有样品中均未检出或者低于检测限。pH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