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系统思维、突出实践应用、强化综合素质的培养,要求学生掌握会计、经济、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优秀的会计专业素质、较高的外语水平与较高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经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具备扎实的会计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通晓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的经济法规;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文献检索和其他获取知识的基本方法;熟练阅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外文书籍和文献。 会计学专业培养突出国际化和信息化方向,通过在校学习,可以参加英国注册会计师(ACA)资格以及SAP、ORACLE、用友等ERP资格认证考试,同时可以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中国注册内部审计师(C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等多项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管理等有关问题。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