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
“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部分条文及第4条附表
“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部分条文及第4条附表,业经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号令修正发布施行,检送发布令影本、修正条文、修正总说明及修正条文对照表各1份,请查照。 检送修正之“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112年3月修订版)及“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图卡版)”(112年3月)各1份,请查照。 内政部为提升社会大众及政府行政人员对于合作社之认识,111年度制作合作社动画宣导短片及数位教材,请查照转知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院管理离退休职工工作的办事机构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院管理离退休职工工作的办事机构,在学院的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是: 一、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关于离退休职工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 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组织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和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并及时向离退休职工宣传学院有关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向学院反映离退休职工的建议和意见,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 三、 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专长,组织离退休职工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宣扬和表彰离退休职工中的好人好事,支持和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引导他们在社会主义两个精神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余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