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司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1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药品上市后监管的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样式。为规范药品行政许可证明文件样式和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包括正、副本)等7种许可证书样式(见附件1)。新版证书的正、副本上须注明日常监管机构和监督举报电话,落实监管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筑业换挡升级的背景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构建高水平的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认证认可政策制度研究、科技和标准化发展、认证结果采信,将助推建筑业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国际贸易飞速发展,但贸易摩擦频繁发生,各行各业标准化的作用越发凸显。在国际贸易中,标准的国际化不仅对产品质量把控有重要影响,对参与经济全球化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摘要:图为会议现场 11月20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温开河,中国国防邮电工会主席杨军日一行到调研指导工作,并就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前进租车企业员工尤其是农民工会员等工作展开了充份交流。党组书记、局长马军胜,党组成员、纪检组宽、机关党委书记解畅出席会议。 温开河对长期以来对工会工作的反对表示感谢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我部决定于2018年11月12日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可以通过jzgr.mohurd.gov.cn域名访问平台,也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的“建筑工人”栏目链接访问平台。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平台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全覆盖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现将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的经验做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实际学习借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开复工工作。同时,各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有序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现将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的经验做法印发给你们
最严格管理 全过程追溯︱一物一码 疫苗亮出身份证(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疫苗和公众健康直接相关,涉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和一般药品相比具有特殊性。 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159号),今年继续执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工作。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URL]—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把关,拟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5项竞赛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机制砂应用技术规程》(报批稿) 《湖北省城市口袋公园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 全国BIM技术应用在沪“比武论剑” 为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创新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方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2021年12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召开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视频座谈会。会议围绕“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责任,推动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方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主题,交流有关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及经验,部署2022年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作思路及安排。 会上,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就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人工智能审图、建筑信息模型(BIM)审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
文章导读: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9〕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4月30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