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订
协调协会内部工作运转、督促落实、服务保障。主要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等重要会议的筹备、记录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会各类文件、档案管理,杂志及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协会会费收缴、日常支出、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会员入会、变更、注销、年检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会员基础信息台账,建立会员执业诚信档案;协会财务工作;协会刊物、网站及与相关部门对外联络等宣传工作。 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协调配合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司法鉴定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素质教育等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2010年,在各级残联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杂志的宣传发行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省年度征订《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分别为10263本、9957本,比上年度分别增加了270本和589本,基本完成了中国残联下达给我省的“两刊”宣传发行任务。 据《中国残疾人》杂志社统计,2010年度出色完成“两刊”征订工作的有:东莞市、广州市、珠海市、深圳市、汕头市、湛江市、茂名市;订阅幅度增加较大的有:肇庆市、云浮市、河源市、中山市。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激励先进,省残联决定对出色完成征订工作的广州等7个市予以通报表彰,对订阅幅度增加较大的肇庆等4个市给予鼓励,希望受表彰和鼓励的市再接再厉,高度重视好社区残协配备刊物,继续为“两刊”宣传发行工作作出新贡献
二、负责落实上级和学院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党政各类综合性文稿。 四、负责处理来文来函及机要文件的传阅和管理;负责起草、审查、修订和印发学院党政文件和公函
广西-南国早报南宁讯(周寒)南宁市中小学2006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始。2月14日,南宁市教育局下发持货商仍能保持挺价者寥寥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依法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工作,并重申:凡是违反禁止教育乱收费纪律规定的,一律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的行政。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杂费后,各地要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收取代收的课本费、作业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院内各部门、各单位: 2016年上期工作即将结束,经学院领导研究,现将上学期结束前工作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教职员工于9月2日到所在部门负责人处签字报到并正式上班。9月3日-4日老生报到,9月5日(星期一)开始上课;新生9月10-11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9月12日-18日所有新生进行军训及入学教育,9月19日新生开始上课。 1.教务处和各系部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考试及阅卷工作,做好学生成绩登统,收集整理好相关教学资料
2. 协助教学主管领导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工作。 3. 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开展研究生教学计划指定与安排工作,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工作,教材征订工作,课程表编排工作,学期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研究生考试安排工作,研究生年度教师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4. 协助教务处和教学主管领导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做好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和总结,监督学院领导听课和巡视工作,监督教师进度表和教案工作,开展学生评教与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开展教师座谈会工作,开展学生座谈会工作
《天工》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创办的艺术类期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7556,国内统一刊号:CN 14-1374/J,邮发代号:22-586。杂志社荣获了“2014年度新锐策划机构”称号。 《天工》杂志以传播工艺美术文化为核心,以轻松的笔调讲述工艺美术美的历程
办公室地址: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210室,电话:37627789 报名咨询: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103大厅,电话 37628298,37629280 教学管理部: 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教学、考务、教材的选订、征订、结算管理。 1.教学管理: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104室,电话:37626330 对外服务时间: 2.考务管理: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102室,电话:37626816 对外服务时间: 3.教材管理: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102室,电话:37626323 学籍管理部: 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成绩和档案管理、证书办理及发放。 办公室地址:东风东路校区3号楼201室
从2020年秋季起,我省高中一年级将实行课改。这是继2010年高中课改后,高中教材又一次更新换代。在新旧交替之际,怎样做好新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是摆在全省各级公司和所有教材业务人员面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二千五百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