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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能力及创新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瞪羚企业认定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18〕8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瞪羚企业申报及遴选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015-2017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7年正增长; 2.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且2017年正增长; 3.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08年1月1日之后,2017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亿元(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且2017年正增长。 (二)瞪羚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2015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2015-2017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2017年正增长; (复合增长率=( )*100%,保留2位小数,2015、2017年数据都要大于0,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