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672112307000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2月27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出台战疫新政,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业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免收滞纳金
2月27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出台战疫新政,阶段性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但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至6月,共5个月。 免征期内,参保单位职工继续缴纳业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申报核定和缴费业务,也可延期在当地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疫情防控期间的申报核定缴费手续,免收滞纳金
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二、本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征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情况,计算税收征收的方法和形式。那么安次区税款征收方式有哪些呢?和安次会计公司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来说,纳税人财务管理健全,有一套会计账簿的,都要进行查账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和其它条件以及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确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额,然后按税率征税的一种方法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的使用和管理,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第一条 为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运行 规范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的认证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是指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采集抵扣联的明文和密文信息形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或磁盘报送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的一种专用发票认证方式
新疆财务代理记账告诉你财务记账的相关内容。专业从事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的公司,我公司长期从事代理记账服务,以专业的角度、丰富的经验、优质的服务为经营理念,以诚实、守信、便捷、保密为服务宗旨.拥有一支专业精、素质高的会计队伍,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工作流程以及严格的保密措施.以扎实的执业技能、完善的管理制度为您解除后顾之忧,与您共同发展、进步! 2.上门取送票据,系统完成会计工作。 3.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5月1日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泉州全面营改增试点渐近,近期顺鑫财务小编很经常收到一些关于工商局发给纳税人的短信的提问,对此顺鑫财务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营改增,对于实施营改增,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一、本次营改增试点涉及新增的行业有哪些?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我们知道缴纳税款是作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公司代为缴扣的,每个月规定时间扣除,那么个税是每个月几号就要进行申报的呢?下面就由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个人所得税法》第13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纳税人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