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日前,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提出,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决定对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修改注册建筑师条例1个条款,对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人员的学历层次作出进一步规定。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修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个条款,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佣金,境外企业不派人来境内,劳务行为发生在境外,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税额;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4、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房产税,按1、2%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5、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印花税,按0。1%的税率计算缴纳;6、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按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建设和装修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按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足扣除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1、对个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广州财务代理记账咨询公司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d级纳税人是什么意思?亲身说明企业纳税等··· 广州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税收筹划的优势有哪些··· 小规模升级一般纳税人需要的流程条件和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只需向税务机关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即可。 小规模纳税人升级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如果连续12个月或12个月的累计营业额达到500万或更多,税务局将强制该申请成为普通人。 2.对于在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的行业,有必要在当月申请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将被强制转移给一般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五条第(三)项所称“三年(36个月)内”,是指自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际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之日起36个月内。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分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以每次实际取得日期为准。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以下简称“现金奖励”),应于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附件)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今后纳税人与政府打交道最多的部门将是税务机关,税也成为政府与纳税人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税制改革将成为未来十年我国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形式下,纳税人如何运用好税收筹划,避免重复和多缴纳税款,合理运用财税工具进行经营谋划和决策,达到利润的最优化和利益的最大化,这些将是面临的新问题。 1.税收筹划的首要特点是合法,法律将成为税收筹划的首要特性,税务法律风险防控将成为税收筹划的前提
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 为做好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附件1)、《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附件2)、《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附件3)的规定对2020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之前(含2018年)获利,且在优惠期内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可延续性享受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于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备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资料。 2.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纸质备案资料须严格按照《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备案资料明细表》的要求。 享受本市2020年第一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备案并提交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资料
(2003年10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8号公布 根据2010年2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2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省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及个人,除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外,都应当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还分不清真假发票?三招教你审发票! 国家为了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