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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藏财农指〔2018〕9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9年水利发展资金11758.97万元,其中:中小河流治理4283.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925.97万元、水土保持600.00万元、边境小康村水利建设5950.00万元(明细详见附表)。年终列功能科目“1100313农林水”、经济科目“21303水利”,并向我局编报决算和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市、县接此通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将资金在30日内分解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