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命
环保署于1987年8月22日成立,简又新衔命担任首任署长
环保署于1987年8月22日成立,简又新衔命担任首任署长,当年即公布“环阶段环保护政策纲领”,宣示“蓝天绿地、青山净水”为责任与目标,以“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费用原则”、“合作原则”及“民营化原则”全面检讨增修订环保法令规章,以“全民终生环境教育”为理念,策定推广计划并扩大宣导,奠定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基石,并逐步完成组织建制,大幅培养我国新生代的环保官员,辅助地方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局,分发“扩大污染源稽查管制计划”约聘稽查人员及采购稽查车至各地方环保机关,充实稽查取缔能力。 任职期间严格管制重大污染源,并全力推动都市垃圾处理计划、垃圾资源回收厂兴建计划,以解决垃圾大战问题,推动淡水河污染整治计划之先期工程,包括生活污水改善工程、垃圾处理改善工程,加速推动淡水河系的污染整治,计划推动直至1997年,目前新北市的大汉溪沿岸树林、土城、新庄、板桥、三重等区域的河川垃圾场共清除1000多万公吨,创造近300公顷的高滩地,经绿美化后如今河岸有广大的绿地,成为民众休憩活动的空间,亦可防止废弃物倾倒,整治非点源污染。 1989年运用中油超额盈余专款,建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网,共设置66个测站包含一般大气测站、交通测站、工业测站、国家公园测站、背景测站等,是我国第1个较完整的空气质量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