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因
2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于2021年11月19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共7章、63条,包括总则、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及附则。《条例》形成了以“一平台、两目录、三清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体系,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地方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作出了规定
作者:自贡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1644 2021年9月5日上午,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召开了我市城市更新改造(旧改)项目中加强绿化树木保护工作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园林师张杰出席并主持会议。市住建局更新办、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市规划研究设计院、市远建建筑设计院、各区(含高新区)和两县住建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下达了《关于加强城市更新改造(旧改)项目中绿化树木保护工作的通知》(2021-157)(以下简称《通知》),并针对我市更新改造(旧改)项目中存在园林绿化树木被砍伐的问题,做了安排部署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支持、有序推进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防范和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工程复工后可能存在的工程履约矛盾,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0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属于不可抗力,由新冠肺炎疫情管控造成的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的损失和费用增加适用不可抗力条款。 《意见》同时明确了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承担原则,支持和规范施工企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相应的费用增加由施工企业和建设方协商一致后,作为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入工程造价
在气力输送的研究中,气力输送设备管道的堵塞是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问题。如果气力输送系统设计不合理或者系统偏离正常运行工况,在输送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生堵塞现象。突发的堵塞,将影响比常生产;严重时,将导致系统停止运行,影响正常生产及设备安全,造成经济损失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曾因太危险被政府关闭! 约基奇缔造四纪录 新违约时代到来!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和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发放一定期限的小额免抵押、免担保贷款,财政适当贴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凡有贷款意愿、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和相应的还款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注册的,均可享受小额信贷政策
局属各党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共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第五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会期半天。其中,13:30-14:00为预备会议,14:00以后为正式会议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实验室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实验室防火工作按日常管理范围由各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
苏州专业强制执行律师解读如何理解拒执罪中的“情节严重” 来源:苏州专业强制执行律师 作者: 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应当审查证实财产变动情况的银行交易明细、转让合同、财产变更登记、执行人员调查记录、执行现场的视频资料、鉴定意见、知情人的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以及上述证据能否相互印证,不一致的应当调查核实。 2、认定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应当审查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出具的终结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执行情况说明或执行人员的证言等证据,查明是否确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拒执行为导致判决、裁定中载明的执行义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自然)是我院基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在提升学科实力、促进学科发展、培育人才队伍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国自然申报质量,提高基金立项率,学院聘请了一批有丰富基金申报经验的学科专家组建专家团,以期取得本年度国自然项目新突破。现将2023年度帮扶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选标准:具备一定研究工作基础,有较高申报意愿的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