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
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现场考核与评价,安徽东风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评定为“良好”。 冲刺四季度 奋力夺取全年工作满堂红2022年10月13日下午,集团公司召开1-9月经济运行分析会。集团公司领导、长城军工领导、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考核制系用人单位经常使用的一种绩效管理方式,通过考核方式在企业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那么员工考核不达标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张某系某服务中心员工,2017年1月3日张某与该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张某在该公司道路维护岗位从事道路维护工作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记者 王希)国务院国资委20日对外公布了2019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招商局集团、中国海油、保利集团等48家中央企业在考核中获评A级,数量与上一年度持平。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施经营业绩考核,是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国资委去年修订印发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根据考核得分,结合企业国际对标行业对标情况综合确定,数量从严控制
制定印发《北海市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记者日前从北海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把好“开关”、树立典型、营造氛围、规范管理等四大举措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队伍。 为把好师魂铸造的“总开关”,今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北海市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压实责任主体,明确学校党政一把手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一月一主题”主题活动,指导各县区、各学校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系列活动
近年来,受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及网购消费带动,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网约配送员就业群体规模迅速扩大。几乎每到饭点,城市里大街小巷、商厦楼宇内就会出现外卖小哥奔忙的身影,极大方便了消费者就餐。 然而,在享受“美味不用等”这一便捷时,不少人对外卖骑手背后的辛苦与风险知之甚少
武汉武昌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F座2006-2007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英文:China Guodian Corporation)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大型电力集团、副部级大型央企。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2010年,公司入选世界500强企业,2014年,在世界500强排名大幅提升至297位
米乐m6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集团),正式组建于1982年,是我国专业化发展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建设集团。 中建集团主要以上市企业米乐m6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米乐m6,股票代码601668.SH)为平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拥有上市公司7家,二级控股子公司100余家。 米乐m6营业收入平均每十二年增长十倍
池州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前身为池州市自来水公司,根据国资委〔2014〕107号《关于池州市自来水公司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更名为池州市水业投资公司,后因公司制改制,池州市水业投资公司改制成为池州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公司地址为:池州市九华山大道499号,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出资人:池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国有资本的股权管理,实业投资
凡从事本资格教学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信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等院校、大(中)学校从事物流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 (二)高等院校、大(中)学校从事物流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学人员。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高级物流师资格,通过参加培训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
为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中央企业负责人2004-2006年薪酬管理实际,现就中央企业负责人2007-2009年第二业绩考核任期薪酬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为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7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办法》),结合中央企业负责人2004-2006年薪酬管理实际,现就中央企业负责人2007-2009年第二业绩考核任期(以下简称第二任期)薪酬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贯彻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薪酬理念,建立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薪酬管理机制,逐步构建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经济效益、业绩考核密切联系、适度增长,并与职工收入分配关系协调、差距合理的分配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