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致
‘宅谷地产资讯网’只提供资讯媒介平台给予网络使用者放盘或搜寻
‘宅谷地产资讯网’只提供资讯媒介平台给予网络使用者放盘或搜寻楼盘,资讯内容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宅谷地产资讯网’从其他参考资料或来源获取。该等资讯仅供参考!本网页中涉及任何人士、产品或服务的资讯,不得视为‘宅谷地产资讯网’推荐或认可。由于‘宅谷地产资讯网’不另核实第三方提供者的身份或所提供资讯的正确性及完整性或任何资讯并非最新的,请阁下自行向有关人士及部门核实
一、本行政法规订定于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学年向修读高等教育课程
一、本行政法规订定于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学年向修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发放一次性学习用品津贴的应遵规定及程序。 二、为适用本行政法规的规定,高等院校就学术活动而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内订定的一年期间,视为二零一九/二零二零学年。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注册修读下列课程的学生,为学习用品津贴的受惠人: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所开办的颁授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高等教育课程; (二)校本部设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的高等教育机构根据第10/2017号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的规定获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办的颁授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非本地高等教育课程;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方经所属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认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所开办的颁授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高等教育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