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
我国许多老字号在经历企业体制转变过程中常常遇到因字号被抢注而引发的商标权纠纷,而近年来对老字号的保护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正逐渐凸显出来,关于商标注册权与在先使用权的争议也不曾中断。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对于字号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的在先权利,目前有着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当前法律并未规定字号权,因此字号不构成一种法定权利,不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
专利方法与专利产品不同,是一种实现某种目的的方法,因此对于方法专利而言,专利权人的首要权力就是使用该方法的专有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即构成侵权。 方法专利人不但享有使用专利方法的专有权利,对于由该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还享有使用权、销售权、许诺销售权和进口权。《专利法》第11条规定:“对于方法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
香港于近日修订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要求标准清单。新标准将于2018年8月1日生效。 2017年12月,香港政府对关于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清单的修订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
1.如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道路进行施工,应事先取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 2.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32条.由于工程建设需要,.挖掘道路,或跨过.跨路架设.增加管道设施,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当局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同时应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建设工程单位应在核准的路段及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在离施工现场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通行要求后,才能恢复通行
台中一名媳妇和丈夫开公司,因为缺钱周转,2014年向****的吴姓业者,借3千多万,她无力偿还,2018年和吴姓业者共谋,以公司节税名义,骗婆婆过户千万房产再向银行给吴姓业者贷款2千多万,婆婆提告伪造文书,媳妇认罪,但声请撤销银行强制执行,一审被驳回。 遭偷过户婆婆:“第一次她载我去地政事务所,她叫我在车上等,她们去办一办,再叫我去签名,我说我又不会签名,我就不识字,她就跟我说没关系,你慢慢签。” 2栋房产被拍卖,银行来三天两头来强制执行,婆婆指控媳妇联合****吴姓业者,把沙鹿两栋别墅,一栋4层楼价值1400万,另一栋1600万,骗她签字过户向银行贷款2120万元
金羊网讯 :抚养女儿遇到了困难,作为一名妈妈,她起诉要求男方付抚养费,但亲子鉴定却发现女儿并非男方亲生!梅州市五华县法院今天(7月20日)向媒体通报称,该院收到一起让人啼笑皆非的抚养纠纷案件。王女士起诉要求曾经与其同居过的张某一次性支付小孩抚养费15万元,但经亲子鉴定,发现女儿与张某并无血缘关系,后王女士无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2012年,青春正茂的王女士与张某相识
德国司法体系对“二战”前后令人发指的纳粹罪行到底应负怎样的责任?对这一问题,战后德国法学界一直讳莫如深。本书是战后德国第一部全面深入探讨和批判纳粹时代的司法理论与实践的著作。作者英戈.穆勒以翔实的史实为依据,大胆地探究了第三帝国时期德国司法系统(尤其是法院)对纳粹罪行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而从反面论证了司法独立、法官独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基本司法原则和正当司法程序对于一个法治国的必要性
在商标法领域,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通常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只要构成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就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注册商标强保护以及引导、鼓励商标注册的立法背景下,在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时,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并合理确定责任承担方 式,对于社会和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有积极意义。 有这样一个案例:A中心成立于2010年,从事母婴护理服务,拥有“新世纪”文字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3月1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在县科技信息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第一次会议。 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主席团成员53人,实际出席51人,符合法定人数
“我结婚16年了,他们都不是我的孩子。” 陈说崩溃了。 他的妻子余回应:“我觉得我不会出轨,我觉得我不会出轨,孩子给爸爸打电话十几年了,他还能做这种事(亲子鉴定)来吧,他和禽兽有什么区别,血缘有那么重要吗?别人没生过不还收养他吗?我跟他十几年了,为什么他不能生吗?你怎么不自己想一想?目前,陈某已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