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
子建华同志: 您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研发中心的建议》(第0661号)提案现交由我厅办理。按照提案办理要求,结合省科技厅职能,经研究,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十二五””期间,我省共认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31家,涉及产品检测、技术咨询等领域,其中公益性平台20家,占66%;企业性型平台以具备大型仪器、技术服务性强的企业为主,着力盘活我省现有科技资源,对科技资源进行统筹。31家平台共服务中小企业1000多家,服务收入2.4亿元,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检测成本,为企业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4月20日下午,应用统计系全体教师召开了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暨统计大数据课程组首场教研活动。教学副院长黄雪源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系主任王健主持
西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17年,是在2002年成立的西北大学化工学院食品工程系的基础上,汇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西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的师资力量组建而成。学院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 9月19日下午,学院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 (2022-2025年)》,助力家电行业品种引领力、品质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日前发布《2021―2022年中国家电行业品牌发展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报告》)和家电行业品牌评价结果。 《发展报告》围绕我国家电行业发展现状,研究分析了当前家电行业品牌发展环境和现状,提出了家电行业品牌建设的策略和建议。当前,中国家电市场国产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细分市场新兴消费品牌加速涌现,传统品牌更加年轻化、高端化、品质化,品牌份额不断向头部集中,企业生产效率和品牌传播效率大大提高,我国家电品牌的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一(法释〔2009〕21号) 专利侵权司法解释二(法释〔2016〕1号)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 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司法解释(法释〔2001〕20号) 关于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若干规定(法释〔2021〕13号)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的解释(法释〔2002〕32号)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国知局2020) 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的解释(法释〔2014〕4号) 商标诉前禁令和保全证据的解释(法释〔2002〕2号) 关于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的规定(法释〔2008〕3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 关于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解释(法释〔2009〕3号) 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规定(法释〔2017〕2号)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意见(法发〔2010〕12号) 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9号) 关于商业秘密案件的规定(法释〔2020〕7号) 知识产权刑事解释一(法释〔2004〕19号) 知识产权刑事解释三(法释〔2020〕10号)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关于知产纠纷行为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 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法释〔2015〕5号) 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当前页面未开放复制,如有需要请联系周倜律师索取wrod原件,感谢理解配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关于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关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型人才岗位设置要求,为全面落实《中医药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经专家委员会和理事会决定发起全国校企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简称:中医药健康人才培养工程)。有效的整合中医药院校及社会机构师资力量,运用社会资源推行中医药健康人才培养工程计划。 中医药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坚持中心宗旨:坚持“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促进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的机构理念,积极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发展的需要,有效运用社会资源,开发社会健康服务项目,提供优质、专业的社会健康服务,提升人们的健康教育,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专业培训,促进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我校在近日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102名学生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此次评选活动很好的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让德有所养、学有所长的学生脱颖而出,同时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群体,使我校学生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德育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勤俭之星”、“孝敬之星”、“文体之星” “卫生环保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言语行为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待人热情,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能遵守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能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实验小学一日常规》。 学习刻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方法科学,基本知识掌握牢固,学习勤于用脑、学以致用,学习有创新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等人才,满足医院发展和院校毕业后治疗师继续教育与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我院丰富的医学教育资源,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康复治疗师,为全省及全国输送合格的康复治疗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启动我院2020年规范化培训康复治疗师招收报名工作。 本次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拟招收高中起点、统招全日制高校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及统招全日制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起点、统招全日制硕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共10名。本次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拟于2020年2月26日-3月4日点击链接[URL]或扫描二维码(二维码见附件)填写报名信息,3月5日-3月12日进行网上确认,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