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
城市有机固废主要包括城市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中的有机垃圾等,农村有机废弃物主要包括农村发展和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养殖类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有机废弃物呈现以下特点:1,有机废弃物种类多,产生量大;2,有机废弃物价值低,处理成本高,利用率低;3,有机废弃物含有大量的致病菌,可以传播疾病,堆积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高浓度渗漏液,给城乡生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一些地区出现了水体富营养化、土壤酸化及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丢弃、堆焚等有机废弃物处置方式正在改变,已经逐渐形成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材料化等五种利用模式,“五化”各有发展并有协同发展趋势
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26日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
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北京召开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启动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辛国斌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根本大计,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高温发酵处理工艺是将有机废弃物和生物质(粉碎后的锯末、稻壳、 玉米秸秆、玉米芯、花生壳等)以及返混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具备发酵条件进 入处理系统,通过高压送风系统向物料中不断送氧,在好氧发酵菌的作用下,有 机物不断分解,产生大量高温,促进物料中的水分蒸发,同时在高温状态下杀灭 病原体、寄生虫、以及杂草种子,达到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的处理目的;发酵后的物料可作为有机肥原料、园林绿化,实现资源化利用。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设备优势: 1.高温好氧发酵,利用高温生物菌技术,能耗低,运行成本低; 2.设备占地面积小,自动化程度高,一人操控即可完成发酵处理过程; 3.通过生物除臭设备实现气体达标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4.设备主体采用不锈钢特殊材质,减少腐蚀,寿命长; 5.主体保温设计,辅助加热确保低温环境下设备正常运行;
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在上海等城市实施以来,引发大量关注与热议,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这种新兴的垃圾处理机逐渐走进国内。近日,德森环境推出消灭型系列厨余垃圾处理机,助力绿色环保。数据显示,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受到大家的欢迎,专家预测,未来几年在国家政策刺激下,我国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市场规模将空间壮大
1、粪便的水分含水量在65%时,不需要添加任何调节剂,在7天之内生产出含水量在3-5%(任意调节)之间的有机肥料。 2.有机肥发酵罐空间只需要6.3m ×6.3m的面积,可以充分利用有效的空间。 3.发酵温度始终保持在65-95摄氏度,可以防止病原性疾病的发生,病死动物都可以无害化处理
能高效去除挥发性有机物(VOC)、无机物、硫化氢、氨气、硫醇类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种恶臭味,脱臭效率可达98%,脱臭效果大大超过国家颁布的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理念,通过专家及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长期反复的试验,研制出的,具有自主权的高科技环保净化产品,可分解恶臭气体中有毒有害物质,并能达到很好的脱臭效果,经分解后的恶臭气体,可达到无害化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同时达到消毒杀菌的作用。 适用于食品加工厂、肉类加工厂、屠宰场、家禽饲料场、造纸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粪便处理、炼油厂、橡胶厂、皮革厂、印刷厂、化工厂、医院、中西药厂、金属铸造厂、塑料再生厂、喷涂溶剂厂,电镀电焊厂等有机和无机物恶臭气体的脱臭净化处理。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 2020年市建成区将实现一级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为实现这一目标,石家庄市将新建、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座。其中,焚烧设施10座,日处理能力要达到1.1万吨;资源化利用项目1座,日处理能力700吨;其他项目3座,日处理能力2200吨
苏州市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根据中共苏州市委〔2009〕第1号会议纪要设立。由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和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6681万元。作为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我市再生资源网络的建设和运营担任苏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水平,在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自2002年开始,本市将大力推广在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入使用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或已获得 “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或“北京市优秀管理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称号的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自2002年6月1日开始,必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大力推广在其它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由市市政管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具体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