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6月29日,舟山市副市长洪碧一行来我市考察交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坚,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国彪等陪同考察。 考察团实地考察了金华市中心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并分别召开座谈会
5号文件(5号关于表彰2008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09)5号文件) 7号文件(7号关于表彰200**年第一学期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 7号文件第二份(7号关于表彰2010学年第一学期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 18号文件(18号关于表彰2008学年第二学期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09)18号文件) 23号文件(23号关于表彰2010学年第二学期高三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 31号文件(31号关于表彰2010学年第二学期校级优良班集体通知) 学校地址:316100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文康街7号 联系电话:0580-3823268 3822848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