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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受委托,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受委托,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公开方式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交易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数据及说明详见拍卖文件) 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7:00时前,到我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仅限电汇或网银,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请竞买人转账时注明宗地编号信息),并到禄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兴路24号九幢)开具保证金到帐证明后,到我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开具《竞买资格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