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
如果按照惯常的趋势,经历了年末与春节的休整之后,每年的3月份是信托产品发行回暖的“阳春三月”,而二、三季度将是信托公司每年发行产品的高峰,而与往年相比,今年信托公司的春天似乎来得特别迟。 按照好买基金统计的数据,今年3月份纳入统计的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为167.19亿元,环比2月份发行规模仍减少10.16%,今年4月份截止到“五一”节前的4月27日,纳入统计的产品规模共计158.22亿元,较3月份仍下降5.37%。 分析人士认为,这与信托公司近期频繁遭受政策性的调控有关,多家券商研究报告也直指信托公司资产规模膨胀神话“难以为继”
据 Forkast 报道,币安交易所和信托公司 Paxos 公布了未经审计的 BUSD 储备金明细报告,截至 6 月 30 日,BUSD 有 7.38 亿美元的现金支持,占总准备金的 4.21%,以及 106 亿美元的期限在 90 天以内的美国国库券,占总储备的 60.5%,而回购协议占储备的 35% 以上。 该报告显示,流通中的 174 亿 BUSD 代币还得到美国财政部另外 62 亿美元的隔夜到期的抵押逆回购协议的支持。此外,报告还披露了现金托管人,其中大部分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投保
投资方向:用于购买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川工投”)对合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合川区财政局(作为共同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合川工投取得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万≤认购金额<3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0%; 300万≤认购金额<10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9.7%; 1000万≤认购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10%; 限内,由合川工投支付溢价回购款。信托到期,由合川工投支付剩余的溢价回购款和本金回购款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作者:采访专员崔鑫淼来源:校友办采编部发布时间:2022-09-19浏览次数:48 我在2009年进入大学,开始我的大学旅程。我在大学时担任09届会计学本科一班班长,在校期间在系文艺部工作,代表会计系多次参加院里举办的歌唱比赛,并且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班级干部称号。 2013年毕业在哈尔滨群力新区做售楼处置业务顾问,做了一年;2014年经朋友介绍来了上海,当时我住在30多人的屋子里,与老鼠做邻居,夏天没有空调,而且信用卡欠了大概一万多块;后来,误打误撞进了一家信托公司“中融国际信托”,一干就是四年
关于防范虚假信托公司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附全国68家信托公司名单) 近期,银监会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的非法机构,部分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招聘人员,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金融稳定。 银监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敬请对各类虚假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注意风险防范,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名称(英文):WANSCAPITAL 万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专注服务于泛资产管理领域的专业化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具有超过10年的资产管理背景,拥有丰富的国内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和成功案例。 公司秉承稳健,诚信的原则,以尽心、尽力、尽责的态度服务每一个高端客户,在业界具有良好口碑。公司对每一个项目都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遵守既定规则和程序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
各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各金融机构全面了解新规要点,提高征信合规管理水平,健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征信操作风险防范能力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拟于2021年12月10日-2022年3月10日举办“金融机构征信信息安全合规管理暨个人信息保护在线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的各级分管行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岗位人员; (二)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的投融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券、保险、第三方征信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估机构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科技公司等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
中泰信托刚被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之后,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也于近日收到了监管部门的罚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信托公司以往被罚大多都是关乎信托业务方面的原因不同,吉林信托此次被罚的原因相对有些“不寻常”。 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信托因为存在“公司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的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四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