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
白银市铜城书画院于1993年7月18日成立,法人代表滕宗成,隶属于白银市文化局。书画院建立初期,核定编制7人。目前本院机构设置有:一室一站六部,即办公室、网站(西部书画网站)、艺术研究部、展览部、通联部、教学部、装裱部、组织部
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丰南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为孙志祥。经营范围包括直接还原铁、生铁、钢坯、各种钢材生产(排污证有效期至2020年2月19日);批发零售:黑色金属材料及其矿产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煤炭(高硫燃煤除外、无储存、有效期至2020年4月25日)、焦炭(高硫焦炭除外、无储存)、钢材、钢坯、有色金属(稀贵金属除外)、耐火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平整场地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
东莞市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端数控装备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厂在东莞长安,致力于为模具、通讯、钟表、汽车、五金、航空航天、医疗器材等行业的加工提供最具优势的数控机床产品。 在公司快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多项的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并在钻攻中心、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高速高精雕铣机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真正实现了先进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化。 东莞巨冈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数控钻攻中心、立式线轨加工中心、立式硬轨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龙门铣床)、雕铣机(精雕机)等数控铣床
7月12日,中航物业办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物业”)新增1则开庭布告,案由系工业损害赔偿胶葛,原告为苏某、朱某,被告为中航物业、成都牧笛高尔夫球场办理有限公司等。该案子将于2021年7月20日开庭审理。 据企查查,中航物业成立于1992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石正林
做耐磨陶瓷管道施工多年,总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曾经辽宁的一家外企客户询耐磨陶瓷管道施工,然后把相应的技术参数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的签名带着公司的信息,习惯性我们会查一下客户公司的大体情况,然后看到客户公司的法人代表,感觉似曾相识。 然后翻查以前的通讯录,却无消息,不甘心,询朋友圈,也无下文,但是这个人名比较特别,绝无重名的可能
洪兴西路延伸段市运管大楼内(洪兴路与常秀街交叉口) 1、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检验场地及设备、设施; 一、设立(变更经营类别、范围、以及企业分立、合并的、与设立许可相同): 3、经营场地有效使用证明(所有权证明);检测间应符合有关标准(长度、宽度、高度、纵横向坡度、标志、信号、采光等); 6、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检测员、质量负责人等)名册及来源(聘用合同)证明以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技术职称、等级证书和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经营者(申请人)身份证明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8、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废渣、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①质量管理制度; ②检验制度; ③用户投诉受理制度; 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⑤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⑥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⑦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变更登记表》; 3、变更地址的,提供有效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变更名称的,提供企业预先登记名称核准通知书;变更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经营方式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年检正常,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3)投标人具有所招标物料生产及供货能力:生产能力-投标方必须为直接生产厂家,不可为贸易商,提供生产车间及生产工序图片;供货能力-招标有效期内可给特发供货量必须大于我司标的需求量,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产能报表;投标人可选择满足条件的材料类别进行投标,每种类别不再做分解
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人代表、总规划师。历任广东省旅游协会副秘书长、南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在广东省旅游局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任职。 主要研究领域:区域旅游发展战略、旅游产业政策
中国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教集团)是亚洲最大民办高等教育上市公司,现有成员学校7所分别位于南昌、广州、郑州、西安四城市,学生规模13万人。根据建设需要,对广州松田职业学院税务实训软件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华教教育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简称:华教公司)作为中教集团内地唯一独资子公司全程承办此次招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4条,《合资法实施条例》第90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3条,《合作法实施细则》第48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72条,《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3、5、35条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如企业经营期届满,则企业自行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之普通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而不再需要审批机关批准。或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提前解散,按普通清算程序组织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