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11月8日) 自由内容(英语:Free content),或自由资讯(Free information),指其内容没有法律限制妨碍人们的使用、发布、改善、与分享艺术或创作。重要的是,当自由内容受到更改、延伸、或在其它作品内纳入时,成果作品必须可以,以同等或更狭窄的自由度,合法地发布
相同方式共享(英语:Share-alike)是版权授权方面的术语之一,最初由知识共享计划开始使用,其要求对作品进行重利用或分发时,采用与原作品相同或相似的许可协议[1]。带有相同方式共享要求的自由内容或自由软件许可称为Copyleft许可协议。 当前受支持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中,包含相同方式共享条件的有2种: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copyleft的自由内容许可协议)和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专有许可协议)
这是一份 GNU 自由文本授权非正式的中文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表,亦非使用 GNU 自由文本授权的文件的法定发布条款─只有 GNU 自由文本授权英文原文的版本始具有此等效力。然而,我们希望这份翻译能帮助中文的使用者更了解 GNU 自由文本授权
Red Hat联合创始人Bob Young在新西兰举行的linux.conf.au大会上谈论了开源软件。Young说,他最初是一名自由软件的怀疑论者,但编辑软件开发新闻邮件时,他反复听到开发者想要了解更多的自由软件信息。到Linux 1.0发布时他开始接触Richard Stallman、Donald Becker等人,试图找出利他主义成功的原因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AGPLv3)是与 GPLv3 几乎相同的左版(copyleft)许可证。两个许可证具有相同的公共版权范围,但在一个重要方面有重大差异。 AGPLv3 的第 13 节规定了 GPLv2 或 GPLv3 中不存在的附加条件: 在本许可证的其它条款之外,如果你修改了程序,你必须把你修改的版本,给你的那些使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如果你的版本支持此类交互)与之交互的用户,明确提供一个通过一些标准或者常规的复制手段,从网络服务器上免费获得与你所修改的版本相匹配的源码的机会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AGPLv3)是与 GPLv3 几乎相同的左版(copyleft)许可证。两个许可证具有相同的公共版权范围,但在一个重要方面有重大差异。 AGPLv3 的第 13 节规定了 GPLv2 或 GPLv3 中不存在的附加条件: 在本许可证的其它条款之外,如果你修改了程序,你必须把你修改的版本,给你的那些使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如果你的版本支持此类交互)与之交互的用户,明确提供一个通过一些标准或者常规的复制手段,从网络服务器上免费获得与你所修改的版本相匹配的源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