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配业
整车制造业的形成(1950年到1978年)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上海汽车工业进入从修配业向整车制造的转折,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体系和批量生产能力。 1956年~1963年,上海汽车零配件行业进行了四次结构调整,基本形成专业协作生产体系。 3、汽车、拖拉机配套协作企业44家; 4、工艺性协作及后方服务性企业18家; 上海汽车工业从修配业到整机整车制造的突破,是在缺乏技术、装备、生产经验和资金的困难情况下进行的,形成了“草窝里飞出金凤凰”的艰苦创业精神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是怎样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3号)要求对2010年7月1日后制定的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将其中以非公告形式制定、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重新发布。据此,我局对原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地税函〔2011〕160号)进行修订,予以重新发布。 二、何为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地税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根据纳税人一定经营时期内的销售(经营)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再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上海汽车修配业的产生(1901年到1949年) 上海汽车工业起步于汽车零配件制造。二十世纪上半叶,随着外国汽车的进入,汽车修配业在上海应运而生。 一、汽车成为上海现代交通工具 -继续测试========== 1、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发明世界上第一辆本茨三轮汽车
为适应税务机构改革要求,确保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国税函〔2006〕1199号)规定,商业、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修理修配业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国税机关在采集其信息时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商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工业生产及来料加工业)》《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修理修配业)》。上述文书中均含有“国税月核定税额”信息项,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信息采集时无需再填写“国税月核定税额”,亟需对这3个文书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