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
1. 协助领导制订、起草学校相关国际交流合作制度与管理文件; 2. 协助领导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编制年度预算; 3. 负责并协调各科室、中心的对外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工作; 4. 负责处理各级来文、来电,负责对内、对外发函,以及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 5. 安排处室日常的管理工作, 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6. 组织安排教职工的党建、考勤、学习、培训等工作; 1.协助施特拉尔松德孔子学院理事会并承担中方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2.对接教育部语合中心、基金会,协调院长、教师及志愿者的选拔和派出工作; 3.对接中德基地工作,推进中德多层次人才交流的支撑平台建设; 4.推进在华德资企业与赴德学生对接平台、在华德国专家交流平台建设; 5.推进德福考试中心(含德语在线开放学习系统)建设; 6.推进德语教师培训基地、中德青少年交流基地建设; 1.负责对外交流项目合作与协调,友好合作高校的拓展与联络;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洽谈及报批 、落地后管理; 3.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在外学生管理与校友会建设; 6.协调其他科室接待友好高校来访,承担外语翻译工作; 1.制定并实施全校因公出国(境)计划及办理校际因公出国和出境手续,因公护照的收缴及管理; 2.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外国专家公寓的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外国专家联谊活动; 3.承担重大外事活动的外事服务工作; 4.承担安徽中外语言文化交流中心(德国之家)建设工作; 5.协调与管理学校涉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6.承担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应用型高校国际交流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国际处是学校管理国际事务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外事事务的总体规划,协助制定和执行学校国际化发展规划和方案,负责制定并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2、负责协调全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师资国际化等提供服务和指导,管理和推动中外合作和交流项目的发展。 3、负责组织和参与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做好与国外高等院校的日常联络、友好访问、学生交换、教师进修、合作办学等工作,负责国际会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2023年3月7日,外交部长秦刚在两会记者会上应询谈及中欧关系。 秦刚表示,中欧是两大文明、两大市场、两大力量。中欧开展交往完全是基于彼此战略利益独立作出的选择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共浙江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因公护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2019年根据外交部有关要求,我办对我省因公护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因公护照管理规范,有必要结合新形势任务要求对我省之前制定的相关文件进行深化。 根据外交部最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当前因公护照管理工作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单位主体责任。明确界定我办授权委托单位具有因公护照收缴保管单位的主体责任
本文摘要:闽南网5月22日讯 昨日,完结了在成都温江基地集训的中国男篮回到北京。他们将在北京调整一周,然后赶赴澳大利亚展开热身赛。 选入国家队阵容的福建球员赵泰隆却因为护照问题而将错失这次热身赛
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关于调整领事证件接待时间及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电话接听时段的通知 (2023年2月6日更新) 为进一步满足申请人实际需求,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自2023年2月13日起优化调整领事证件便民服务: 一、增加领事证件接待时间。调整之后的领事证件接待时间如下: 三、将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电话接听时段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因公护照业务,请通过拨打总领馆证件咨询电话+77013183471预约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浏览次数:4914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外事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为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主要采取线上工作方式,实行不见面办理,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服务事宜说明如下: 根据省外办要求,疫情期间严格控制非必要团组出访。自3月1日起,江苏省外办对省属企事业单位厅级以下团组(如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国际会议、学术交流等),根据任务需要和任务紧迫性,酌情受理审批
为进一步向海外同胞提供更加便捷的领事服务实现“掌上办”、“零跑腿”,根据国内统一部署,在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线启用“中国领事”APP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领事认证查验、领事新闻资讯、领保服务(含12308一键呼叫)等功能的基础上中国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将于8月9日启用APP“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同日起,“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在德国停止使用。 目前,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仅受理在我馆领区(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中国公民通过“中国领事”APP向本馆提交的有关申请,无法接受跨国/跨领区申请
外交部近日称,接到我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通知,乌方拟进一步实施签证便利化措施。 一、自2019年2月1日起持因公护照和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均可办理电子签证。电子签证种类包含除拟新增设的探亲、学生、学术、医疗、超等5类外的所有种类
1. 因公赴国外短期访问交流的教职工原则上应持外交部签发的《公务普通护照》,由国际处协助办理证件及签证;中长期访问(如三个月以上的进修、访问学者等项目)需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普通护照》,再至各国使领馆申请与访问目的相符的签证。 2. 在校学生公派赴国外学习交流不办理因公护照,需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普通护照》,再至各国使领馆申请与访问目的相符的签证。 3. 因公赴港澳短期交流的师生原则上应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由港澳台办协助办理证件及签注;中长期访问(如一个月以上的合作研究、工作、就读等项目)需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含工作签注)